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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夏洛克·福尔摩斯先生
年,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以后,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。我在那里完成了学业以后,立刻就被派往诺森伯兰第五燧发枪团当军医助理。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,但是在我还没有赶到部队前,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。在孟买上岸的时候,我听说自己所属的那个部队已经通过山口,并且深入敌境了。不管怎样,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追赶部队,并且平安地到达了坎大哈。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,马上担负起新职务。
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,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有不幸和灾难。在我被调离了原来的军旅,加入伯克郡旅以后,就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的激战。在那次战役中,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(捷则尔是一种阿富汗枪,很是笨重)枪弹,被打碎了肩骨,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。如果不是忠勇的勤务兵莫瑞把我抓起来,扔到驮货物的马背上,安全地把我带回英国阵地来,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凶恶的嘎吉人的手中了。
受伤和长期的辗转劳顿,使我身体更加虚弱。于是,我和一大批伤员被送到了白沙瓦的后方医院。在那里,我的身体状况逐渐好转,已经能在房间里走动一会儿,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。可是我又病倒了,染上了印度当地的倒霉疫症——伤寒。我昏迷了好几个月,奄奄一息。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志,逐渐痊愈。但是病后我的身体十分虚弱,医生经过会诊后,决定立即送我回英国,一天也不许耽搁。于是,我被安排乘运兵船“奥伦特”号回到英国。一个月后,我在朴次茅斯港登岸了。那时,我的健康已经糟糕透顶,几乎难以恢复。但是,仁慈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假期作为抚恤,让我养好身体。
我在英国没有亲朋好友,就像空气一样自由,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很自然地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,英国的游民懒汉们也都集中在此。那时,我在伦敦河滨马路边的一所公寓里住了一段时间,生活过得不仅不舒适而且还十分无聊,钱花得很快,大大超过我能负担的开支,因此我的经济情况变得非常拮据。不久我就感到,我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到乡下去;或者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。我选择了后一个办法,离开这所公寓,另找一个不奢侈、花费不多的住处。
在我决定这样做的那天,我正站在克莱蒂里安酒吧门前,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。我回头一看,原来是小斯坦弗,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。在这人海茫茫、偌大的伦敦,能够碰到熟人,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,的确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。以前斯坦弗并不是我特别要好的朋友,但现在我热情地和他打招呼。他见到我,似乎也很高兴。我在欣喜之余,邀他一起去侯本餐厅吃午饭,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。
车子咯咯吱吱地穿过伦敦热闹的街道,他惊讶地问我:“华生,你近来怎么样?看你面黄肌瘦,只剩下一把骨头了。”
我把我的危险经历简单地讲给他听。话还没有讲完,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。
他听完我的不幸遭遇以后,怜悯地说:“可怜的家伙!你现在如何打算呢?”我回答说:“我想租个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房子,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解决。”
我的伙伴说:“这真是奇怪,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这话的人了。”
我问他:“第一个人是谁?”
“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。今天早晨他唉声叹气地说,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,但是租金很贵,他一个人住不起,却找不到人合租。”
我说:“好啊,如果他真的要找人合租的话,我倒挺合适的。我喜欢有个伴儿,这样比独自一人住要好得多。”
小斯坦弗透过酒杯惊讶地望着我:“你还不知道夏洛克·福尔摩斯吧,你也许不愿意和他长期相处呢。”
“为什么?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?”
“哦,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。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,总是忙于研究一些科学。据我所知,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。”
我说:“也许他是一个学医的吧?”
“不是,我一点也弄不懂他到底在研究些什么。我相信他精于解剖学,并且绝对也是第一流的药剂师。但是,据我了解,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。他研究的那些东西很杂乱,也很奇特。但是他积累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,这让他的教授都感到很惊讶。”
我问道:“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研究什么吗?”
“没有,他是一个不会轻易说出心里话的人。虽然他高兴的时候,也总是滔滔不绝地说话。”
我说:“我倒愿意见见他。如果我要和别人合住,我更喜欢跟一个好学、安静的人住一起。我现在身体状况还不行,受不了吵闹和刺激。在阿富汗我已经受够了,这一辈子再也不想受了。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?”
小斯坦弗回答说:“他现在一定在化验室里。他要么几个星期不去,要么就从早到晚都在那里工作。如果你愿意的话,咱们吃完饭就坐车去。”
“当然愿意啦!”我说。然后,我们的谈话又转移到别的话题上去了。
在我们前往医院的路上,斯坦弗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那位先生的详细情况。
他说:“如果你和他相处得不好可不要怪我。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,略微知道他一些事情而已。除此之外,我对他就一无所知了。既然你同意,那么就不要叫我承担责任了啊。”
我回答说:“如果我们相处得不好就散伙。”我紧盯着我的同伴,接着说,“斯坦弗,我感觉你对这件事似乎不想管了,其中一定有缘故。是不是这个人真的很可怕,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?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。”
他笑了笑说:“要把难以描述的事用语言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。我认为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,可以说是冷血。记得有一次,他拿一点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。你知道,这也许并没有什么恶意,只不过是抱着一种研究的心态,想准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药效而已。而且,我认为他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。看来他对于正确的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。”
“这种研究精神也是对的呀!”
“是的,但是未免有点过分了。后来,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,这可以说是一件怪事了吧。”
“抽打尸体!”
“是啊,他是为了弄清人死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。我亲眼看到过他抽打尸体。”
“你说过他不是学医的啊。”
“是呀,谁知道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。咱们到了,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,你自己看吧。”说着,我们就下了车,穿过一条狭窄的胡同,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,来到医院的侧楼。我熟悉这地方,不用人带路我们就走上了白色的石头台阶,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。走廊两侧的墙壁刷得雪白,两边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。在走廊尽头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,一直通往化验室。
化验室很宽敞,四周杂乱地放着无数的瓶子。纵横排列着几张低矮的大桌子,上边放着许多蒸馏瓶、试管和一些冒着蓝色火焰的小酒精灯。屋子里只有一个人,他在较远的一张桌子旁坐着,聚精会神地工作。那个人听到我们的脚步声,回过头来看了一眼,接着猛地跳起来,高兴地欢呼:“我发现了!我发现了!”他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,对着我的同伴大声喊:“我发现了一种试剂,只能用血红蛋白来沉淀,别的都不行。”即使他发现了金矿,也不见得比现在显得更高兴。
“我发现了!我发现了!”他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。
“这位是华生医生,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。” 斯坦弗相互介绍我们。
“您好。”福尔摩斯热诚地说,使劲握住我的手。我不敢相信他的力气这么大。
“我看得出来,您去过阿富汗。”
我吃惊地问:“您怎么知道的?”
“这没什么,”他笑了笑说,“现在我们要谈的是关于血红蛋白的问题。您一定看出这个发现的重要性了吧?”
我回答说:“从化学上来说,这肯定是很有意义的,但在实用性方面……”
“为什么?先生,这是实用法医学在近几年最重大的发现。难道您还看不出来,这种试剂能使我们在鉴别血迹上非常准确吗?请到这边来!”他急忙拉住我的衣袖,把我拽到他工作的那张桌子前面。“咱们弄点鲜血。”他说着,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,再用吸管吸了一滴血。
“现在我把这滴鲜血放进一公升水里。您看,生成的这种混合液与清水差不多。在这种溶液中,血液占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。尽管如此,我确信咱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。”说着,他把几粒白色结晶体放进这个溶液中,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。一会儿,溶液出现了暗红色,生成的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。
“哈哈!”他拍着手,像得到新玩具的小孩子似的,兴高采烈地喊道:“您看怎么样?”
“看起来这是一项非常精妙的实验。” 我说。
“太美妙了!简直妙极了!用愈疮木液实验的老方法,既难做又不准确。同样的,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不好,因为如果血迹已干了几个小时,再用显微镜来检验就没有用了。现在,无论血迹新旧,这种新试剂看来都能发生作用。假如能早些发现这个实验结果,那么现在世界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犯,早就能受到法律的制裁了。”
我喃喃地说:“确实!”
“刑事案件的关键点往往在这上面。也许一个嫌疑犯要在罪行发生后几个月才能被查出。在他的衬衣或者其他衣物上,检查发现了有褐色斑点。这些斑点究竟是血迹还是泥迹,是铁锈还是果汁的痕迹,还是其他什么东西,这是一个让许多专家都感到困惑的问题。为什么呢?就是因为没有可靠的检验方法。现在,我们有了夏洛克·福尔摩斯检验法,以后就不会有任何困难了。”
他说话的时候,两眼显得炯炯有神。他把一只手放在胸前,微微鞠躬,好像在向想象中的许多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。
“向你祝贺。”我说。看到他兴奋的样子,我感到很吃惊。
“去年,法兰克福发生过冯·比绍夫一案。如果当时就有这种检验方法的话,那么罪犯肯定早就被绞死了。此外,还有布莱德福的梅森,臭名昭著的莫勒,毛姆培利耶的罗菲沃,以及新奥尔良的赛姆森。我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件,在这些案件里,用这个方法都会起决定性的作用。”
“你真像是犯罪案的活字典,”斯坦弗大笑起来,说,“你真可以创办一份报纸,名叫‘警务新闻旧事’。”
“这样的报纸读起来一定很有意思。”福尔摩斯回答说。他正在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伤口上。“我不得不小心一点,”他接着说,转过脸来对我笑了笑,“因为我常和有毒物质接触。”他一边说一边伸出手来给我看。我注意到他的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的橡皮膏,并且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,手上的皮肤变了颜色。
“我们到你这儿来有点事情,”斯坦弗说着,坐在一把三脚高凳上,并且用脚把另一把凳子推向我这边,接着说,“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,而你正发愁找不着人跟你合住,所以我想正好给你们两人介绍一下。”
福尔摩斯听了和我合住的事情,似乎感到很高兴,他说:“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房子,很适合咱们两个人住,希望您不介意强烈的烟草味。”
我回答说:“我也经常抽‘船牌’烟。”
“那好极了。我常弄一些化学药品,偶尔也做做实验,你不讨厌吗?”
“不会。”
“让我想想——我还有什么其他的缺点。有时心情不好的时候,我会一连几天不说话。如果这样的话,您不要以为我是生气了,不用管我,不久就会好的。您也有什么缺点要说吗?两个人在同住以前,彼此先了解一下对方的缺点比较好。”
听到他这样刨根问底,我不禁笑起来。我说:“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。我的神经受过刺激,最怕吵闹。每天不定什么时候起床,而且非常懒。在我身体健康的时候,还有其他一些坏习惯,但是现在主要的缺点就是这些了。”
他又急切地问:“那拉提琴的声音也算在吵闹范围内吗?”
我回答说:“那就要看拉提琴的人了。拉得好会像仙乐一般动听,要是拉得不好的话……”
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:“哈,那就好了。如果您满意那所房子的话,我想咱们可以认为这件事就算谈好了。”
“咱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?”
他回答说:“明天中午您先到我这儿来,咱们再一起去,把一切事情都定下来。”
我握着他的手说:“好,明天中午见。”
我们走的时候,他还在忙着做化学实验。我和斯坦弗便一起向我住的公寓走去。
“顺便问一句,”我突然站住,转过头对斯坦弗说,“真奇怪,他怎么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?”
我的同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,说:“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。许多人都想知道他究竟是怎样看出问题的。”
“哦,这不是很神秘吗?”我搓着手说,“真是有趣极了。我很感谢你把我们两人拉到一起。要知道,‘研究人类最好的方法,还是得从具体的个人着手啊’。”
“嗯,你一定得研究研究他,”斯坦弗在和我道别的时候说,“但你终究会发现,他真是个难以捉摸的人。我敢说,他了解你要比你了解他容易得多。再见吧!”
我回了一声:“再见!”就向我的公寓慢慢走去,我觉得刚才新结识的这个朋友真是非常有趣。